客户服务热线:96656(辽宁省内) 40011-96656(全国)信访举报电话:0429-3103128
一、 产品简述:
打包放款业务是指当客户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,因组织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、备料、生产和装运而产生了资金缺口,客户凭信用证正本向我行申请信用证项下的放款融资。
在货物装运后,客户到我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,收汇后再归还融资款项。
二、产品特点:
客户可以通过打包放款业务得到资金融通,顺利完成出口贸易,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。
三、服务对象:
1. 客户在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、备料、生产和装运时产生了资金缺口;
2. 客户在我行核定有授信额度。
四、办理流程:
1. 您向我行提交真实有效的正本信用证及其修改(若有)、《出口打包贷款申请书》、出口贸易合同和采购合同等资料;
2. 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;
3. 我行与您签订《出口打包贷款合同》,同时落实有效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;
4. 我行为您发放融资款项。
五、温馨提示:
1. 您使用出口信用证进行结算,需持真实有效的正本信用证及其修改(若有);
2. 您的贷款使用用途需与执行该笔信用证项下的业务需求相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