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服务热线:96656(辽宁省内) 40011-96656(全国)信访举报电话:0429-3103128
一、 产品简述:
进口押汇是指我行在收到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时,应进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服务,分为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和进口代收项下进口押汇。
二、产品特点:
1. 减少资金占压。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,不占压企业资金即可完成贸易、赚取利润;
2. 把握市场先机。 帮助进口商在无法立即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、提货、转卖,从而抢占市场先机;
3. 提高议价能力。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,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,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。
三、服务对象:
1. 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业务经营权、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具备到期还款能力的企业,收到信用证项下或进口代收项下相关单据,在付汇时若有短期资金需求的,可在我行申请办理该业务;
2. 客户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,无法按时付款赎单;
3. 客户在付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,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。
四、办理流程:
1. 您向我行提交《进口押汇申请书》、进口贸易合同等资料;
2. 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;
3. 我行与您签订《进口押汇合同》,同时落实相关担保和签订担保合同;
4. 我行为您发放融资款项,并对外付款。
五、温馨提示:
1. 此产品适用于由我行开立的进口信用证,且专款专用,仅用于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。
2. 您需要提供我行认可的相关担保或申请贸易融资授信额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