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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业务简述:
出口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,出具单据,委托我行凭其提交的出口商业单据和金融票据,通过国外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结算业务。
出口托收根据交单方式可分为付款交单(D/P)和承兑交单(D/A)两种方式。
二、业务特点:
1. 费用低廉。银行费用较低,有利于企业节约财务费用、控制成本。
2. 简便易行。与信用证方式相比,手续简单,易于操作。
3. 风险较小。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,与赊销方式相比,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。
4. 当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,出口商宜选择D/P方式;当处于买方市场、且进口商要求给予融资便利时,出口商可选择D/A方式 。
三、服务对象:
1. 申请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,并通过当年进出口经营权年检的企业法人。
2. 申请人履约记录良好,无诈骗、偷税、漏税等违法行为。
四、办理流程:
1. 您与国外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,并在合同中约定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;
2. 您出口货物取得相关单据后,委托葫芦岛银行办理跟单托收,应填写托收委托书,明确托收方式,即付款交单(D/P)或承兑交单(D/A);
3. 您可向我行指定国外代收行(一般是国外进口商的往来行),如您未指定代收行,我行可代替您选择国外代收行;
4. 您如欲减额、延长付款期限或改变交单条件等,您只需及时向我行提出书面指示即可。
五、温馨提示:
在托收方式下,出口商应注意规避如下风险:
1. 进口商资信风险。进口商有可能拖延付款,甚至发生倒闭。
2. 进口国政治风险。有些商品在某些国家进口时,可能涉及到进口国家的贸易法令、外汇管制。
3. 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的使用风险。因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在国际上尚无明确规定,因此各国的处理方式不同,应注意对远期交单的期限加以控制。
4. 运输中货物风险。签订合同时,应尽量争取CIF价格条件成交,由出口商办理保险,一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出险,可通过保险公司得到赔偿。
5. 可投保出口信用保险,保障收汇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