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注吊销企业零余额结算账户进行销户的公告

尊敬的客户:

为保障开户单位合法权益,切实维护存款人账户及资金安全,按照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九条和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,我行拟于2025年9月18日开始,对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,且开户营业执照已注销、被吊销的零余额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进行销户清理。

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清理范围之内,请于2025年9月17日前,与开户营业网点联系办理销户手续;逾期未申请销户的视同自愿销户,我行将进行主动销户处理(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、重要空白凭证等同时作废)。对于存在有权机关冻结事项、尚未清偿我行债务、相关单位定期存款未结清、银行承兑汇票未解付、相关保证金账户未关闭或存在其他不能办理销户手续情形的账户,我行不予销户。

我行在账户清理过程中,不会以任何理由、通过任何方式要求开户单位提供支付密码、网银登录密码、短信验证密码等信息,请开户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,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。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开户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服热线96656咨询。我行将为您提供安全、优质、高效的金融服务,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葫芦岛银行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2025年8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