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服务热线:96656(辽宁省内) 40011-96656(全国)信访举报电话:0429-3103128
一、 业务简述:
汇出汇款是指我行接受客户(汇款人)的委托,把外汇款项通过我行的代理行,快速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。
二、业务特点:
1. 费用少。与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相比,汇款手续费率相对较低 ;
2. 速度快。电汇速度较快,可以安全、快捷、迅速地将款项汇到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;
3. 操作简便。操作简单易行,办理流程简单,适用范围较广,对于非贸易以及资本项下的结算,一般采用汇款方式。
三、业务流程 :
1. 您需用英文填写汇款申请书,填明收款人名称、收款人开户银行(必须具体到城市和国家名称)及帐号、收款人住址、汇款金额、汇款人名称和帐号、汇款方式以及汇款用途,其中汇款用途必须符合有关规定。
2. 购汇支付的,还需填写售汇申请书办理购汇手续。
3. 您将汇款申请书、售汇申请书(如有)以及外管规定的相关凭证提供给我行。
4. 我行将根据您的汇款申请书和选择的汇款方式,以最快速度最直接的路径,将款项汇交国外收款人。
四、温馨提示:
1、按照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规定,应严格区分经常项目项下汇款和资本项目项下汇款,对不同内容的汇款需遵守有关外汇管理规定,并提供相应的商业合同或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件。
2、汇款单位按以下情况向银行提交主要有效凭证,如需,还应提供外管规定的其他凭证:
(1)货到付款:正本合同、发票、进口货物报关单;
(2)预付货款:正本合同、发票;
(3)支付资料费、技术费、信息费及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、计算机软件等费用:正本合同或协议、发票、技术进口许可证和税务凭证;
(4)支付出口项下佣金:出口合同或佣金协议;
(5)支付运输费、保险费、仓租费等贸易从属费用:贸易合同,运输单据或保险费单据等。